一年。
根据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公务员之所以设置一年试用期,一方面是为了有助于防止高分低能者进入公务员队伍。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一部分人“躺”在公务员职位上不务正业。
哪些情况试用期会被取消录用?
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
第十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十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二)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六)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另外,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哪些情况下公务员试用期会顺延?
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公务员试用期能任职定级吗?
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核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第十四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没有考核的,不得任职定级。
试用期合格后,“铁饭碗”还有变数吗?
大家可千万不要认为公务员试用期合格后,“铁饭碗”就必定端稳了。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