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贷款,无法偿还,子女有义务还吗?

父亲向银行或信用舍贷款,也借用了女儿的身份证去贷款,如果他无法偿还或者还没还清这些贷款,将来他女儿是否要承担他的责任,去偿还清这些贷款呢?
父亲用了自己的身份证,也用了女儿的身份证,这样也是由女儿来承担吗?

第1个回答  2006-06-21
"用了女儿的身份证"----那绝对是有了
除非女儿证明自己有不知情的抗辩理由。
第2个回答  2006-06-24
负债子还。
第3个回答  2018-06-27
原则上,父母与子女如果都是成年人,民事责任由各自独立承担。子女自愿替父亲还贷款的,法律也不禁止。继承遗产时,子女承担的责任,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一、《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06-06-30
依谁的名誉贷的款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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