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了合同被解雇,有赔偿吗

去年工作三个月,刚满试用期,然后就签了合同,但今年来上班一个多星期被告知说要解雇,说是让我这个月做满,我现在不想做到月底,现在就想走人。
签的是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有赔偿吗,如果我现在就走人的话还有赔偿吗?
真想不通试用期满的时候和我签什么合同,签了合同就解雇人,奶奶的,想想就气!!!
问题是,那三个月只是试用期,正式签了合同后还不到一个月,这样也有赔偿吗,还有就是他是提早了和我说了叫我这个月做满走人,那我想现在走也有赔偿吗
最后就是,我向公司提了这个问题,公司硬是不给赔偿怎么办,我不可能去请律师什么的,难道去劳动局告吗

第1个回答  2020-05-22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你妈可以主张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未二倍的工资差额。数额最多不超过11个月。
2、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该补偿计算方法为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对于单位而言,其应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应承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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