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的原工作单位是机关单位的下属单位,属于事业编制,2000年改制之,原单位就被个人收购后成了企业,我在原单位已经工作十年,但是我的编制一直没有更改,现在我要转到事业单位工作,我的编制问题应该怎么办?新劳动法里也说过,十年工龄的问题但是,我想知道,如果这个新单位不认我的事业编制的话,那我的十年工龄,可不可以按照新劳动法上说的,直接签定无固定期合同呢?有没有哪位大侠可以给个相关文件看看呢?我实在找不到相关文件上的规定,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