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400字的摘抄(100的点评)3篇

一定要有点评少点也可以!

第1个回答  2009-10-07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以上转自 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最近发现喜欢赏了朱自清的散文了,越读越有味道,他的文章就像一杯清茗,淡淡的,匆匆的看过仅仅只是解渴而已,若想得到杯中清香,还需细细品味.要舍身处地的跟着作者的思维去回味,思考,浏览着作者每一处留下的痕迹.在他的文章面前你将惭愧于自己那笨拙的手笔,自己的文字就像一具没由灵魂的稻草人,徒有个像人的外表而已.

  说到这里,我到想起一个人,我们上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很喜爱文言文的老师,说真的,她好厉害,总是知道那么多典故和出处,每一个短文她都能说出一大堆的故事.她是我非常仰慕的一位老师.因为受老师的影像,上高中的时候对对白话文向来不太在意,总是喜欢去读些之呼者也的文言文,当然,不可否认也有很大的成分上是自己的虚荣心在作祟.如今毕业了,当年的那种对文学肤浅的认识已经改变了,古文是内涵深厚,有着千年沉淀的文化,不是你会几句之呼者也就能理解的了的.她就像佛学,是因为你对它的热情而去了解它,而不是出于其他的目的.还有疲于奔命的我也没那么多的时间和心情去研究了.

  这篇散文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学过,但当时仅仅只是像饮牛一样的解渴而已,现在回过头来真的发现这对这篇散文来说真的是一种浪费.当结束了埋怨与劳累的一天后,读一些抒情的散文似乎更能缓解一下现实中的不满与压力,就像ENYA的音乐一样,使你瞬间的超脱于这个世界,存在于一个由作者,由你自己所营造的空间.

  朱自清《背影》读后感

  《背影》记写了一个丢了差使的小官吏送儿子北上读书,在火车站送别。在军阀统治的旧中国,这种事情是很平常的,在那黑暗的社会里,即使这种小康之家,也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打击。文章记写了作者家庭的不幸和当时的灰暗世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这种社会虽然早已不存在了,但记写的情景,对我们今天的读者,尤其是青少年一代,依然有着历史的认识作用。这篇作品把父子之间的真挚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作者这几句话,不仅告诉了我们《背影》写作的契机,而且说明这篇散文是完全写实的,说不到意境上去。以白描的文字,表现作者的真情实感,是本文取得成功的原因。朱自清对父亲的爱,对父亲的怀念和感激,都在具体的叙述和描写中表现出来。这感情真挚、强烈,又表现得恰到好处,父子间的至情被作者记写得那么动人,激发起读者的共鸣,这怕是《背影》长久不被忘记的原因。

  每一次读着这篇<背影>,心中总是怀有感伤.那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文字,那一个个历历在目催人泪下的画面,总能激荡起我的心里的那一泓的涟漪.文人的才思我无法企及,但他所要表达的情感,确实是和我无半点隔阂的,我们同有一位慈父,我也一次次看见父亲他的脸庞日渐消瘦,他的眼角的皱纹日渐增多,他的背日渐佝偻,他的身体日见颓唐.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的吃食,父亲也曾为了节俭同人讨价还价,我也曾聪明透顶过;暗自取笑父亲的迂,暗自责怪过父亲的多事,暗自抱怨过父亲的"无能"现在想想,实在是那时年少无知,不更事.父亲是少言的,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的看到,那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威严,那是一种沉稳的美,那是人间的极致.我时刻在思考着,父亲的没有半点粉饰的伟大是从和学来的,是从我父亲的父亲那耳濡目染?还是真的而立,不惑,知天命这时间的积淀所自然的铸就而成?抑或是与生俱来?这种父性的伟大,无论我走到哪,它的光辉都能照耀到我,无论我身在何地都能感到它的气息,无论我走多远,哪怕天涯海角,都必将为它所包容,为它所感染.父亲永远是我心中的神,他永远是那么高大,那么博爱,那么伟岸.每当我看到我亲爱的父亲越发苍老,总有种难以言传的酸楚萦绕着我,这种感觉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没有半点的削减,而且愈演愈烈,每一次他为了我而深夜不能成眠,眼眉不得舒展,那种真切的负罪感,时时并且毫不留情的在我的心头堆砌,有时真的感觉喘息不畅,寝食难安.

  鲁迅的《故乡》被人教版九年级上册选为课文,在教学中有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交流。《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 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 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因社会动荡不安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中国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0-09
网上的字数都不够,这个还勉强多一些,做一下参考吧。
给你找个鲁迅的怎么样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简析:初一时就背过的文章,当时觉得索然无味, 现在读一读倒觉得乐在其中。首先两个“不必说”勾起读者兴趣,“单是”更引人入胜。两个“不必”本已情趣盎然,可见那“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更是其乐无穷啊!还有后面的“油蛉”“蟋蟀”等等同样也富有丰富的童年乐趣。

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

赏析:这是鲁迅先生写的乡下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我很喜欢这句话,他对当时乡下人的生活理念用深刻而美好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鲁迅认为乡下人不会写出这种“热昏似的妙语”,也写出了当时乡下人的素质低下,为后文写活无常作铺垫。

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赏析:这句话透露出鲁迅先生对活无常的敬佩之情,从对他的尊称“活无常先生”可以看出。既然连一个鬼都可以如此赋有人情味,那我们作为一个人又何尝不可呢?所以鲁迅先生也是要借无常的“重人情”来启示我们。作为一个人,法理固然重要,但也要像活无常先生一样赋有浓烈的同情心。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不肯用灵丹点在舌头上,又想不出“冤愆”来,自然,单吃了一百多天的“败鼓皮丸”有什么用呢?依然打不破水肿,父亲终于躺在床上喘气了。还请一回陈莲河先生,这回是特拔,大洋十元。他仍旧泰然的开了一张方,但已停止败鼓皮丸不用,药引也不很神妙了,所以只消半天,药就煎好,灌下去,却从口角上回了出来。

简析:鲁迅留学日本是学医的,本文他用切身的体会对当时中国医学的落后观念和落后现状进行了痛切地揭露和剥析,甚至有“中医是有意无意的骗子”这样极而言之的话,他用一个思想深刻的医学生的良知和洞察力,击中了因循守旧的传统观念的要害,并且也显示了要救人身先救人心的思想转变历程,中国后来可能少了一个思想激进/操守严明的好医生,却有了一个为民族人民呐喊警世的大文学家,从本文中正可看到其伟大转变的的缘由。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简析: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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