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还不是我女朋友之前,她找我借钱,总共借了我1500元,后来,为了我跟她能够在一起,我给她订了机票,她从昆明来到福建我身边,【跟她认识将近6年了,她也知道我喜欢她,所以才过来,】可是,在一起才一个星期,她就联系5年前的前任,不到半个月就约见前任见面,开房,这些事我也是听房东讲邻居讲我才知道,说一部车子来接她走的,晚上没有回来,【还有两次是她当着我的面出去,说跟朋友出去玩,叫她回来还说不用管她,打了70多个电话都不接,最后关机,】后来有一次她喝醉酒,我打开她手机,事情的验证房东跟邻居讲的都是真的。看着她微信上跟前任聊啪啪啪的感受什么的,那时候我真的很气,为了这事跟她吵架了,最后我们才在一起一个月就分开了,她也如愿了,去找她的前任去了,为了能够在一起,我付出了这么多。她却这么的对待我对她的感情,可她一过来却是找前任,把我当成了饭票子,跟她分开后,现在她跟前任在一起了,有一次碰到她,但她没发现我。我在后边我看着她跟她前任一起回了租住房,那么之前还不是我女朋友前,她找我借的钱是否该不该叫她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