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离婚,可她还想问我要钱给,给孩子我还是给还是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6-08
为什么离婚?当初你有没有对她有所亏欠?她现在和孩子过的好吗?她目前是不是正儿八经的和孩子过日子?你现在的经济状况怎么样?这些问题都是在考量一个男人!这些问题都是在考量一个父亲!这些问题也是在考量一个曾经爱过他,许诺给他的丈夫!一个女人和孩子,在外边不好过,如果她是恶意要钱,那你就直接拒绝!如果是因为别的事情,那你就需要三思了。、。追问

她不在家里做生意只在外面玩

回来就要钱

追答

怎么玩?吃喝嫖赌?如果这样,那就一分不给!如果不是,那你自己衡量,男人毕竟赚钱比女人容易,不看僧面看佛面,还有你孩子呢,那可是你的亲生,你就不怕孩子忍饥挨饿?大度一点,

追问

说的好谢谢了

第2个回答  2014-06-08
给孩子无可厚非 但是她长期以孩子的名义要自己的钱你就不能给了 给他是害他
第3个回答  2014-06-08
要按法律程序走啊,按理应该扶养孩子到十八周岁,特殊情况还要接着扶养,如果你妻子一直以抚养费为由像你要钱,而孩子又过了十八周岁可以不给的,最好找个律师问一问追问

满意

第4个回答  2014-06-08
当然要给了,离了她不是你老婆了,儿子永远都是你儿子谁都改变不了追问

谢谢

第5个回答  2014-06-08
无论大人怎么样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在离婚这件事情上本来对孩子就是一种伤害,如果有条件就给一些不为别的就为给孩子好一点的生活!追问

可她要三千

追答

给孩子抚养费是很正常的,根据情况定吧!有就多给点,没有就是表达自己的对孩子的爱,不一定一次给啊!

追问

说的好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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