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人不支付担保费,现在担保人要起诉被担保人,其他签订反担保合同的保证人能否承担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不支付担保费,现在担保人要起诉被担保人,其他签订反担保合同的保证人能否承担连带责任?被担保人到期未支付担保费,现在担保公司想起诉被担保人索要担保费及违约金。鉴于之前有六位保证人与被告一道与原告签订了反担保合同。问,原告能否在未代偿的情况下,将其它六位保证人一起列入被告?其他六位保证人能否对该担保费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第1个回答  2017-01-13
可以将其他六位列为被告,需要承担责任。
第2个回答  2017-01-17
担保人的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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