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两岁起父母离婚至今,父亲十二年多没有来看过我一次,没有给过一分钱的抚养费,今年见面后问父亲要抚养费,父亲电话不接,问他要也不给,请问一下大家,我怎样才能跟父亲断决父女关系,谢谢大家
血缘形成的父女关系,我国法律禁止人为地断绝,即使达成类似脱离关系协议的,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本案,父亲不给抚养的,可以向法律起诉;如果有生效判决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起诉过的, 应当先查找一下父亲的财产所在或相关线索,在起诉前或诉讼中,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将其财产予以查封、冻结,以防止其转移财产,如此一来,判决后,就可以随即申请强制执行了。
1、诉讼保全,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诉前保全,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