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3-20
父母给子女钱,子女使用这笔钱买了房子,而且房产证也是子女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父母是不能要回房子的。
虽然父母出了钱,但这与房子没有关系。这只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借款。父母可以主张债权,要求子女还钱,不能要房子。房子是子女借钱买的,所有权是子女的。
第2个回答 2019-09-13
1、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
2、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3个回答 2010-06-23
可以收回点!比如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上去
把那时交钱的发票之类的证据准备好
第4个回答 2010-06-23
不能,送出去的东西,就是别人的了!
第5个回答 2010-06-23
和父母打官司?太过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