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

如题所述

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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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
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如何计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
第一,在建设工程实际竣工的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其权利行使期限为实际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第二,工程未竣工,合同约定了竣工日期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第三,工程未竣...

如何计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所以,在发包方预期违约的情况下,承包方在6个月内起诉并未超过时效。第二,“16号批复”第二条规定...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如何认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日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为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性质属于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合同约定了付款日期的,行使期限起算日按合同约定即可,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经交付的,起算日认定为实际交付时间;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从承包人...

如何计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
对于承包人的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款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对中途停建的工程(烂尾楼),如无法取得竣工日期的证据,可依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作为竣工日期。工程价款优先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起算如何确定
律师解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经过承包人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这个建设...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时间
权利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权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丧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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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效 建设工程 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承包人一旦超过了上述六个月的期限就等于主动放弃了此项优先权。 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是我国 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的一项权利。它指的是...

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怎样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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