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已经两次起诉离婚因为我老公不同意,后来法院也判决不准于离婚这期间我们已经分居两年半了,现在我

请问我已经两次起诉离婚因为我老公不同意,后来法院也判决不准于离婚这期间我们已经分居两年半了,现在我是准备第三次起诉,法院会不会判离呢

第1个回答  2016-04-26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16-04-26
能证明分居超两年,应该会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4-26
【】
法律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一般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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