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于15个月前在青岛401医院做了大腿骨折手术,在没有外力和摔倒情况下,钢板断裂,原先的骨折处移位,请问这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属于怎么维权?我们是农村人,医生现在说种种原因造成的,说我妈体重负重?第一次手术已花了近6万,农村医疗保险只报了不到5000块钱,我们实在无力在交二次手术的费用,请问我们怎么办?跪求答案
没办保险,农村只有个医保,医保钢板不报,难道医院和钢板生产商没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