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应届大专毕业生,属于系部联系推荐过来的,不属于企业在学校公开招聘的那种,明年七月份才能拿到毕业证。在现在的这个公司工作了快二个月,发现根本就没有前途,天天做着只有初中文化就能做的工作,也学不到技能,领导也属于那种很没素质的那种。我要求更换工种,他们以各种借口忽忧我,目的就想我顶住这个没人愿意干的岗位。我要求辞职,他们也不同意,只是威胁我说我敢不上班算我旷工以后就不用来了。来的时候我交了就业推荐表、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和体检证明。就业协议书没签,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其中),刚到陌生环境,也是情非得已才签的,当时我就不想签我想推迟一段时间,他们不让,说要不签要不走人,我才没得选择的。我现在就没去上班也没办手续,他们能追究我什么责任?另外听同学们说,学校对于学校推荐的学生未满试用期辞职的,扣压毕业证一年。学校有这个权利吗?还有我到底该怎么做呢?
周休一天,且不能保障。有事还得加晚班(无加班费)。只有养老保险(也没打算在这呆一辈子)工伤保险(企业必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