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9-02-19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也就是说,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有女方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2到10岁之间的孩子,哪方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孩子就由哪方抚养。综合考虑生活环境工作情况以及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