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十月26号到和现在公司签的合同 是个风险投资外资公司,合同上写是今年的10月25号合同期满。公司可能宣布十月下旬解散。
请问1. 如果十月25号前以及10月25号以后解散公司都该怎么给我赔偿?
2. 合同上写是13个月工资,我这种情况该怎么支付这个第13个月的工资 (在年底 时因为没有满一年,这个工资并没有发)?
3. 在今年五月份我涨过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是算一年工资的平均值吗?
谢谢各位了,会追加分的!
工资正常结算。
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1、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3、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引用时间2018-1-14]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一个公司的倒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尤其是比较大的公司,在倒闭前会有相当一段时间的摇摆期,老板会尽可能地位维持局面的稳定性,但即使作为基层员工,依然可以从一些征兆中有所察觉。
以下是一个公司即将要倒闭的征兆,各个部门都能感受到的,按照相关程度由强到弱:
1、 人员流动频繁,人事变动大。
人事变动是最明显的征兆,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人员流动性大,不停地有人离职,很可能公司资金遇到困难,通过裁员来削减人力成本。这期间也可能有新人入职,但比较少。一般来说正常的人员流动是一个公司人力资源活力的表现,但一旦这个流动频率过于频发就需要提高警惕了。
另一方面是公司人事变动大,主要体现在中高层领导的变动,这种情况在大公司比较常见。一般业务面临大的挑战的时候,中高层领导是最先有预警的,也会根据形势做相应的调整。
2、 年终奖等公司福利开始缩减,公司提倡勤俭解约,压缩成本。
第二个直观表现就是公司福利的缩减,最能直接感受到的比如下午茶的取消、餐补的减少、年终奖缩减甚至没有。另外就是公司领导会放出勤俭节约的信号,砍掉一些没必要的支出,这点在花钱的部门比如市场部,管钱的部门比如财务部等感受比较明显,而一些后端部门比如技术等察觉会慢一些。
3、 工作不饱和,比较清闲,一直以来存在的困境没有好转的迹象。
公司倒闭前一般都会面临很大的困境,比如资金断裂,或者公司主产品一直没有好转的迹象,这个时候老板一般以维稳为主要任务,会想办法熬过困难期,不会轻易采取冒进的战略,所以表现在基层员工身上就是工作不饱和,没有新的项目推进,现有工作也很难有大的突破,就是一种僵持的状态。
注意!!!当公司出现这种快要倒闭的征兆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很多人在面对公司快要倒闭的征兆时,往往不愿意逃离舒适区,不愿意面对。往往想凭借自己的努力挽回,你要知道,当一个公司走到快要倒闭的地步时,凭借个人力量是很难有所改变的,除非你能给公司拉来很厉害的客户或者投资。
当你察觉到公司有一些不好的征兆时,就要做好两手准备。
1、 不要纠结去留的问题,准备好下家。
当公司出现快要倒闭的征兆时,不要再纠结去留的问题,员工和公司本质上就是合伙人的关系,当你的合伙人要撤股时,说明你们的协作关系也就不存在了,这个时候一味坚守意义不大。要做好两手准备,可以开始看一些工作机会,在合适的时机全身而退,保全自己。
2、 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如果是小公司很容易有拖欠工资的情况,一定要尽快追讨工资,别等到公司实在没有能力执行的时候,那时就要申请劳动仲裁,会很麻烦。
至于补偿的话就不要抱太大期望了,本身对于困境中的公司来说就很有压力,另外耗费时间和公司纠缠也会影响自己的下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