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的钱,时间有三年了没有索要,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期?我可不可以用法律手段索要?

有人欠我的钱,时间有三年了没有索要,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期?我可不可以用法律手段索要?
我有欠条,但欠我款的人跑了,找不到人了.

第1个回答  2007-01-15
有欠条吗?如果有约定了还款期限吗?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从规定还款之日起2年内就没过诉讼时效期限。
如果没有约定,随时可以追讨债务,一般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可能。
第2个回答  2007-01-15
时效是两年,如果三年前就该还,没还,那现在确实超过时效了。
如果当时是借款,未明确还款时间,或明确的还款时间还不到两年,就没过。
如果过了的话,要找到对方重新承诺,才可以重新起算时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0
借给人家钱,应该是有借条的吧,不然你连这个借款的事实都不好证明。
有借条的,注意借条上是否写明了还款日期或期限,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通常所说的诉讼时效2年就是从这个还款日期开始起计算的。看看是不是已经过了呢。
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那么从立借条之日起的20年内,你都可以随时向他主张债权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01-15
时效期是两年 如果在两年内找不到任何索要的证据 即使有借条有失效了 如果相隔不到两年 就索要一次 就可以用法律手段
第5个回答  2007-01-15
先看借条,是否约定还款时间,如果没有还款时间,你随时可以主张还钱;如果有还款时间,在到期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就算你过了诉讼时效,对方承认欠款,只要有证据,就还是能够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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