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允许企业扣押金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3-01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2个回答  2019-06-03
不允许,用人单位不能这样做,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货币作为“入厂押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押金退还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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