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教职工代表制度在《暂行条例》中有详细规定。首先,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方式是通过系、处或教研室、科室、班组的直接选举,任何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需要兼顾学校各方面的人员,特别强调以教学为中心,教师代表的比例通常应占60%左右,体现教育工作的...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在第三章中有明确规定。第九条中指出,所有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并具备聘任关系的教职工,都有资格成为代表。代表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部门或学校自主决定,具体为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第十条详细阐述了代表的产生方式,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通常以学院、系或科室等单位通过直接...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第七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以系、处或教研室、科室、班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既要照...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职权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任务和职权?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 ...
本题考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相关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中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故表述正确。
教职工代表比例如何确定
1、会员人数范围:教职工代表比例的确定基于会员的人数。如,会员人数在200至500人之间,那么代表的比例可以确定为会员人数的25%至30%。2、教职工总人数:根据教职工总人数的不同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教代会和代表人数的要求。教职工总人数没有超过100人,原则上是不召开教代会的。3、代表人数要求:教...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三章 章程制定程序
章程草案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负责人需就章程起草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出说明。章程草案征求意见结束后,起草组织应将草案及其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等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章程草案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还需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最终,章程草案经讨论审定后,...
教育部印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工会作为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执行决议,确保教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学校需为代表大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鼓励下属单位建立民主管理模式。自2012年1月1日起,旧条例正式废止,新规定为教育界的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组织规则与责任 从建立完善的制度、严谨的召开流程,到定期换届选举的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