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
中国民用航空局要求,旅客乘机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个人自用,并且只能在自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怎么判定充电宝能量超不超标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通常会标记在充电宝上,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V×Ah;如果充电宝上只标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