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8-08
亡国怨祝
晋国的中行寅面临大敌,家族就要被人灭亡了。他急忙找来给自己负责祭祀的太祝,准备问罪处罚他。
他怒气冲冲地询问太祝:“你为我祭祀,肯定祭品不肥厚,斋戒时也不诚心。结果现在触怒了天上的神灵,导致我亡国,你为什么要这样呢?”
太祝简回答道:“原来的君主行密子,只有十乘车。可他并不觉得太少,只是担心自己的德行不够,生怕有一点儿过错。现在您已经有了战车百乘,您却不仅不担心自己的没有道义德行,只是嫌战车太少。您就知道多造战车战船,这样势必增加了对百姓的赋税。赋税劳役一多,百姓自然不满意,对您诅咒责骂。而您以为真的光靠向上天祈祷,就可以为家族带来福运吗?民心不服,上下都背离您,咒骂您,您也会灭亡。您只指望我为您的祈祷祝福,然而全国都咒骂您,我一个人的颂扬祝福能比得过全国人的诅咒责骂吗?您的家族面临灭亡难道不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吗?我又有什么罪过呢?”
中行寅听了太祝简的话感到万分羞愧。
中行寅行将灭亡不去寻找自己的原因,反而责备太祝。他哪里知道,其实他灭亡恰恰是因为自己的贪奢引起民心不满
李离殉法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李离执法如山、公正不阿,视法律比生命更重要,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李离断案,一向都是细致入微,极其认真,所以他经手的案子从无差错,可是有一天,李离在查阅过去的案卷时,竟发现了一起错杀的冤案,他感到惊骇不已,惭愧万分。他觉得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不但不配再做执法的长官,而且给国家的法律抹了黑。于是,李离让手下人将自己捆绑起来,送到晋文公那里,请求晋文公将自己处死。
晋文公对李离这种严于律己的行为十分赞赏,也为他的诚心实意所感动。晋文公不但没有怪罪李离,还亲自为他解开身上的绳索。
晋文公劝李离说;“这件案子是下面搞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过。再说,我们每个官员的职务有高有低,因此我们的处罚也该有轻有重。何况这件案子又不是你直接办理的,我怎么能怪罪于你呢?”
可是李离依然长跪不起,他坚持说:“臣下的官职最高,从没把自己的权力让给下属;平时享受的俸禄也最多,也并没有把俸禄分给下属。今天我有了过错,怎么可以把责任推给下面的人呢?现在出了错案,我理当承担罪责。还是请大王将我处死吧!”
晋文公有些不高兴了,说:“你认为下属出了问题,责任在你这个上司的身上。如果照你的逻辑去推断,那不连我也该有罪了吗?”
李离回答说:“我是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国家法律早有规定:判错刑者服刑,杀错人者要被杀。大王信任我,将执行国家刑罚的重任交给了我,而我却没能深入调查,明断真伪,以致于造成了错杀无辜的冤案,按法律我应受到处置,因此处死我是理所当然!如果我不自觉伏法,那法律的尊严还能受到别人重视吗?”
说完,李离猛地从卫士手里夺过宝剑,使尽力气朝自己挥去,顿时鲜血迸溅,气绝身亡。
晋文公阻拦不及,好长时间都唏嘘不已。
李离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实践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对我们的教育是非常深刻的。
赵奢秉公办事
赵奢年轻的时候,曾担任赵国征收田税的小官。官职虽小,可赵奢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畏权势。
一次,赵奢带着几名手下到平原君家去征收田税。这平原君名叫赵胜,是赵国的相王,又是赵王的弟弟,位尊一时。平原君的管家见赵奢前来收税,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管家态度十分骄横,蛮不讲理。他召来一伙家丁,把赵奢和几个手下人围了起来,不但拒交田税,还无理取闹。赵奢十分气愤,他大喝道:“谁敢聚众闹事,拒交国家税收,我就按国法从事,不论他是谁!”管家仗着自己是平原君家的要人,对赵奢的话不以为然,结果,赵奢真的依照当时的国家法律,严肃地处理了这件事,杀了平原君家包括管家在内的9个参与闹事的人。
平原君知道这件事后,大发雷霆,扬言要杀掉赵奢。有很多人都劝赵奢赶快逃到别国去躲一躲,免遭杀身之祸。
可是赵奢一点也不害怕,他说:“我以国家利益为重,依法办事,为什么要逃避?”他主动上门到平原君家去,用道理规劝平原君说:
“您是赵国的王公贵族,不应该放纵家人违反国家法令。如果大家都不遵守国家法律,都拒不交纳国家田税,那国家的力量就会遭到削弱。国家一削弱,就会遭到别国的侵犯,甚至还会把我们赵国灭掉。如果到了那一天,您平原君还能保住现在这样的富贵吗?像您这样身处高位的人,如果能带头遵守国家各项法令制度,带头交纳田税,那么上上下下的事情就可以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天下人也会心悦诚服地交租纳税,那么,国家也就会强盛起来。国家强盛,这其实也是平原君您所希望的呀。您身为王族贵公子,又担当相国重任,怎么可以带头轻视国家法令呢?”
一席话,说得平原君心服口服,也对赵奢以国家利益为重、秉公办事的态度十分赞赏。他认定赵奢是个贤能的人才,就把赵奢推荐给赵王,赵王命赵奢统管全国赋税。
打这以后,赵国的税赋公正合理,适时按量收缴,谁也不徇私情,国库得到充实,老百姓也富裕起来。
赵奢不畏权势,奉公执法,人人都这样,何愁国家不强盛!
打草蛇惊
南唐时候,当涂县的县令叫王鲁。这个县令贪得无厌,财迷心窍,见钱眼开,只要是有钱、有利可图,他就可以不顾是非曲直,颠倒黑白。在他做当涂县令的任上,干了许多贪赃枉法的坏事。
常言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王鲁属下的那些大小官吏,见上司贪赃枉法,便也一个个明目张胆干坏事,他们变着法子敲诈勒索、贪污受贿,巧立名目搜刮民财,这样的大小贪官竟占了当涂县官吏的十之八九。因此,当涂县的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一个个从心里恨透了这批狗官,总希望能有个机会好好惩治他们,出出心中怨气。
一次,适逢朝廷派员下来巡察地方官员情况,当涂县老百姓一看,机会来了。于是大家联名写了状子,控告县衙里的主簿等人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种种不法行为。
状子首先递送到了县令王鲁手上。王鲁把状子从头到尾只是粗略看了一遍,这一看不打紧,却把这个王鲁县令吓得心惊肉跳,浑身上下直打哆嗦,直冒冷汗。原来,老百姓在状子中所列举的种种犯罪事实,全都和王鲁自己曾经干过的坏事相类似,而且其中还有许多坏事都和自己有牵连。状子虽是告主簿几个人的,但王鲁觉得就跟告自己一样。他越想越感到事态严重,越想越觉得害怕,如果老百姓再继续控告下去,马上就会控告到自己头上了,这样一来,朝廷知道了实情,查清了自己在当涂县的胡作非为,自己岂不是要大祸临头!
王鲁想着想着,惊恐的心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他不由自主地用颤抖的手拿笔在案卷上写下了他此刻内心的真实感受:“汝虽打草,吾已惊蛇。”写罢,他手一松,瘫坐在椅子上,笔也掉到地上去了。
那些干了坏事的人常常是做贼心虚,当真正的惩罚还未到来之前,只要有一点什么声响,他们也会闻风丧胆。
放火与点灯
宋朝时候,有个人名叫田登,平时与人交往十分挑剔、苛刻。后来,他当官做了郡守,那架子更大、脾气更凶了,在老百姓面前摆谱摆得出了格。平时最忌讳别人说出他的名字,而且凡与他名字中那个“登”字同音的,都得换个说法。比如说“蹬”字,只能说“跳”,“登高”只能说“上高”。这还不算,老百姓用得最多的一个“灯”字,也被换成“火”字。谁要是一时疏忽说了“灯”字,那可就要倒霉了,一顿揍是少不了的;若遇上田登大人再有什么情绪不好,那恐怕还要罚款、革职什么的。反正,当地老百姓以至于他手下的办事员、小官吏、士兵都为此吃了不少苦头。
到了元宵节,按老传统要闹花灯了。州府传下命令,可以放花灯三天。可是他手下的人怎么敢写“放灯”呢?想去想来,只好写出了这样的公告牌:“郡守传下令来,按传统习惯,州里放火三天。”
那广告牌写好后,高高悬挂在闹市街头,过往百姓围在广告牌前,议论纷纷。人们讽刺说: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
本来这只是统治者专横霸道作风中的一件小事,可是老百姓却利用这句话的双关义,讽刺揭露他们目无法纪、为所欲为的行径,而老百姓呢,连一点正当的行为也常常受到百般限制与刁难。
上行下效
晏子辞世已经17年了。
有一天,齐景公宴请各位大臣。酒席上,君臣举杯助兴,高谈阔论,直到下午才散。酒后,君臣余兴未尽,大家提出一起射箭比武。轮到齐景公,他举起弓箭,可是一支箭也没射中靶子,然而大臣们却在那里大声喝彩道:“好箭!好箭!”
景公听了,很不高兴,他沉下脸来,把手中的弓箭重重摔在地上,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正巧,弦章从外面回来,见此情景,连忙走到景公身旁。景公伤感地对弦章说:“弦章啊,我真是想念晏子啊。晏子死了已经17年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愿意当面指出我的过失。刚才我射箭,明明没有射中,可他们却异口同声一个劲地喝彩,真让我难过呀!”
弦章听了,深有感触。他回答景公说:“这就是大臣们的不贤啊。论智慧,他们不能发现您的过失;谈勇气,他们不敢向您提意见,唯恐冒犯了您。不过呢,话又说回来了,我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就是‘上行下效’。不是吗?国君喜欢穿什么衣服,臣子就学着穿什么衣服;国君喜欢吃什么东西,臣子也学着吃什么东西。有一种叫尺蠖(huo)的小虫子,吃了黄色的东西,它的身体就变成黄色;吃了蓝色的东西,它的身体就又变成蓝色。刚才您说,17年来没有人再指出过您的过失,这是否是因为晏子去世后,您就不再喜欢听人家批评您,而只喜欢听奉承话所造成的呢?”
一席话说得齐景公心里亮堂了,他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说:“太好了,今天这一番话,教我豁然开朗。这是你做了先生,我做了学生了。”
看来,只有真心愿意接受批评,才会经常听到别人对你的批评、建议;如果总是听到别人恭维自己,那恐怕原因就在自己身上。弦章的话是有道理的。
飞蛾投火
一天夜里,林子和客人一起坐在院子里乘凉,天很黑,四周十分安静,只有一只蜡烛在闪着亮,林子同客人一起谈古论今,大家都对人生感叹不已。
这时,一只蛾虫扑打着粉红的翅膀,绕着烛光飞来飞去,还发出细小的嘶嘶声,林子用扇子驱赶飞蛾,它便飞走了。可是刚过一会儿,它又飞过来了,林子又用扇子赶走蛾虫,它飞走不一会又飞回来,而且一个劲地朝蜡烛火不顾一切地扑过去,这样赶走又飞来,赶走又飞来,反复七八次了。终于,蛾虫的翅膀被烛火燎焦了,它再也飞不动了,落在地上,焦头烂额,还在不甘心地挣扎着那已经烤得残破的翅膀,直到没有了一丝气息为止。
看了飞蛾的这般情景,林子感慨地对客人说:“你看这飞蛾扑火该多愚蠢啊!火本来是烧身的,可是它偏偏要不顾死活地去扑火,落得这般下场!”
客人也有同感地叹道:“谁说不是呢?可是,人比飞蛾更甚啊!”
林子说:“是的,世上的声色利欲,引得人们拼命去争夺追逐,何止像这飞蛾扑火?那些循此道路而不怀疑、毁灭了身躯而不后悔的人,岂不是也像这蛾虫一样可悲可怜又落人讥笑吗?”
人们追名逐利,正如飞蛾投火一般。飞蛾投火被人们笑其愚蠢;而那些追名逐利以至于身败名裂的人,不是更加可笑吗?
见利反目
有一个读书人出外游历。这天,他来到一个地方,看到一群儿童在拾柴禾。于是读书人把那些小孩子叫到跟前来,对他们说:“你们在拾柴的时候,谁先看到柴禾就先喊一声,这柴禾就归谁,后见到的人就不要去争夺了。你们能做得到吗?”
几个儿童都回答说:“我们做得到!”说着就都走开了,互相之间说说笑笑,非常友好,大家都显得很轻松、高兴。
这些孩子走着走着,忽然看到路边横着一些柴草,其中一个就先喊了一声:“看!那边有柴禾!”接着他便向那柴草跑了过去。可是,这些孩子忘了自己刚才许下的诺言,其余几个孩子也跟着朝那有柴草的地方跑去,结果争抢起来,继而互相之间打起架来,有的还使上了鞭子和棍棒,有几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牙都打出血了。
那个读书人惊恐地看到了这情景,他急切地往回走去。他失望地叹道:“儿童为了这一点柴草都会如此争抢,何况天下人呢!天底下比小草大的利益实在太多了。人们在一般情况下,好像还能和睦相处,可是一旦见到有利可图的事,就露出自私的本相,相互争抢打斗,怎能不受伤呢?”
可见有些人平常好像能和睦共事,而一旦利益当前,便一改往日的和善谦恭,反目相争,实在是要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