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待岗工资有哪些规定?

是不是待岗不满一个月就按工时的20%计算,我今年在一公司5月8日辞退的,5月份待岗工时是52个小时,公司给我算的工资是41元,怎么会那么少,5.1不是还有三天法定假日吗?(公司的说法是待岗不满一月只有20%)是不是有这样的说法?我真烦恼,哪里有那么便宜的工时?想哭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5

劳动法待岗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拓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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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01
第3个回答  2019-07-05
请问待岗期间请病假公司在工资方面怎么赔偿
第4个回答  2020-05-23

第5个回答  2018-06-01

劳动法里没有待岗的规定,更没有就按工时的20%计算一说。


拓展资料

辞职的相关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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