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0-01
昨天不是回答你了吗两个办法1、购方税务机关发协查到销方税务机关,销方税务机关调查如销方已作收入并交了税,则可凭销方已作收入的记帐凭证复印件和销方税务机关证明回复购方税务机关,购方可不作进项转出。2、购方以退货名义由销方开红字,购方冲进项后销方重新开票抵扣。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 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这类情形不需要开具红票,按以下规定处理。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票,那么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 票为“属于作废发 票”,抵扣凭证审核系统会通知购货方...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如果是通过非正规渠道取得的、没有真实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无法重新补开,那只能补交税款了。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而对于销货方来说,因为发票已经作废,在本月肯定没有进行作销售处理,那么,在这个月可以重新再开正确发 票,购货方接到重开发 票按照正常程序重新抵扣。出现这类情况,购货方发 票联、抵扣联不得退回给销货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经认证相符,但由于开票方误操作等原因作废,购货方暂时按正常发 票认证抵扣,次月,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会提示“属于作废发 票”,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系统分发到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买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并将转出结果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系统,反...

已认证相符的发票被对方作废了应如何处理
已抵扣进项的,须转出相应进项。由于具体操作涉及销货和购货双方,具体办理时购货方未必能准确了解开票方及开票方主管国税机关的相关操作,故建议出现此类问题时,应将具体情况向主管国税机关反映,由主管国税机关协助核实开票方相关情况后再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对方公司作废,如何进行账
销货方在未取得购货方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不得擅自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作废的,否则会出现稽核比对不符。对于购货方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得退还给开票方的。贵公司应在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根据开票方开来的红字发票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再由开票方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贵公司...

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对方公司作废,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因此,企业需要收回已经交给购货方的联次后,才能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未全联收回已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不得予以作废。把发票联、抵扣联先不要交给对方,找对方重新开一张,新票开好后再把发票联、抵扣联再交给对方。如不给重开向税务机关举报。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让对方写张情况说明来,你自己申报的时候直接进项转出,然后等着税局找你,申报表,情况说明拿去一看,完事

增值税专用发票购方通过认证并抵扣后,销方在购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注销了...
1、购货方不须理会,有进项专用发票认证并抵扣。如果今后交叉稽查出现问题也是销售方的责任。2、购货方要保证发票的取得是真实的,经得起税务稽查。3、如果想避免以后的税务上的检查,也可以与销售方协商,你单位申请将此笔进项做退货处理,让销售方重新给你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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