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7-11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我省2019年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9年辽宁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辽宁籍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体基本条件为:男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普通兵裸眼视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水兵裸眼视力每眼不低于4.8。
二、招收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21所地方高校2019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我省的生源,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815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工作程序
(一)应征报名。结合高考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有报名意愿且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选项中选择相应高校标注有“直招士官生”的专业。志愿填报结束后,由省招考办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参加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人员名单,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
(二)政治考核。由各市征兵办按照征集义务兵政治考核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统一填写《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各市征兵办根据省招考办提供的人员名单,于7月3日10时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应于7月4日12时前主动到各市征兵办报名登记参加政治考核。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关机、停机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到各市征兵办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政治考核工作于7月4日开始,7月8日结束,7月9日12时前,各市征兵办将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省征兵办。
(三)体格检查。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工作由各市征兵办于7月4日至6日集中组织(女性应征青年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市征兵办通知为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