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区申请廉租房有什么规定条件?如何申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6平方米(含6平方米)。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在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全部条件外,还应当是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申请租金减免的家庭,现住房应是承租的市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对于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可到市住宅发展中心提出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市民可拨打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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