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清洗一个建筑公司的外墙时不慎从2楼掉下,造成左手手腕骨折,脊椎压缩性骨折(都上了钢板),医药费18万多,是建筑公司支付,鉴定为一个10级、一个9级伤残。因为是在包工头手下做所以没有买保险,没有签合同。包工头和建筑公司合同还没有签(说的星期一签,结果星期天就被叫去清洗就出事了)。现在走法律程序,法院说我爸也有责任。法院说如果协商解决那建筑公司在支付3万后期取钢板的费用,再叫包工头支付1万就行了。最关键是法院说走正常程序的话赔偿总共也只有20万左右,再除开医药费和我爸一部分责任费钱更少或也没有钱了。。我想问专业人士,真的这样么?又申诉的话要注意什么?我爸在上海,上海有那些这方面好的律师??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