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毕业,在今年学校的招聘会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还没去报到,我又找到了新的适合我的工作,用人单位要我付2W违约金(协议上注明2W)这两万合法吗?能少赔偿点吗?
“但是如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这个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一般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不过三方协议较为特殊,还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可以约定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没有法律规定,因此参照民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刚刚所说的是民事合同的规定。你可以争取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