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寻帮助!以我的名字公积金贷款买房,男友出了8万,我出了6万,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现在分手房子该归谁

前年我和男友相识,当时我正准备买房,男友主动请缨出了大部分的首付,还说以后我和他如果分手这房子就归我。男友出了12万,我出了2万,半年后我还给他4万,也就是他出了8万我出了6万,房子合同是我的名字,以我的名字做公积金和商业的混合贷款。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等开始还贷时,我生病住院不得不辞职养病,这一两年都是男友帮我还贷款。每个月近2000。去年我提取了3万元的公积金冲抵本金。中途他提过一次分手,也说房子他不要了,但最后没有分。如今身体还是没有大的改善,男友等不下去了提出分手,房子他想要回去我该怎么办呢?或者他想要补偿怎么办?男友自己开公司有私车,经济状况很好。

第1个回答  2015-09-29
协商解决,不行的走司法途径,但是房产证在你手里,又是你的名字,你优势大一点。
第2个回答  2009-09-28
从法律意义上说,房屋产权属于你,但是你需要给他不少于四万元的经济补偿(即他目前出资的一半)
第3个回答  2015-07-28
当然归你。
你男友只是出了些钱,如果当时没有借代或赠与记录:借条之类的东西。你可以不用还他。当然出于道义道德,你还是还一些给他免得以后折腾。
第4个回答  2015-08-05
按照你所描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又只写的你的名字,而且他也同意房子归你,从法律上房产应该就是属于你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他要一定的财产也算合理,因为毕竟首付是他出了大部分,月供也是他交的多。出于道理和友好分手角度讲,你可以给予其一定的资金。
第5个回答  2015-09-11
首先看,你们买房时是否已经在民政部门进行了婚姻登记。如果登记了,那不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分配基本上是本着平均分配的原则。
如果未登记,写的是哪一方的名字,那在法律形式上,就是归在谁的名下。但是如果能证明当时另一方出钱的行为,在诉讼程序中,也会由房产所有人归还另一方的出资金额。
在情理当中也是建议这样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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