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车间受伤公司应付什么责任

工人做的工作没有任何危险性 工人之间造成的伤害

第1个回答  2010-08-04
第一、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要求工伤赔偿,详情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二、如果构不成工伤,而是因工人之间的矛盾引起的伤害事故,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各自承担责任,各自负责对方损失,受害人可以请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8-04
第二章 工伤认定
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你比照下,是否属于这些情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04
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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