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是三个月 已经工作2个月10天了 分公司负责人说我不适合本岗位 让我向总公司人事部门 提出岗位调换 总公司那边说没有适合的岗位了 其实我知道就是想让我自动离职,我没有同意,让我三天时间通知解雇我,我没用同意, 我想让公司书面形式通知提前30个工作人 解雇我的通知 或者是 要一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我的要求合理吗 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现在公司不理不睬没有找我谈话 如果到试用期满三个月 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以试用期已满 找理由不适合工作岗位 也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吧 那公司想解雇我 也要书面形式 提前30天告诉我 或者一样可以要求补偿吧 我也知道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也是不合理的 我不确定我所说的现象是否合法 仲裁的话胜率有多少呢 请麻烦夏律师详细解答 公司太坑人了
追答你就坚持不辞职,如果公司要辞退你,你就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书。过了试用期,公司如果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也是要赔偿一个月工资。至于提前三十天的问题,因为都已经是违法辞退了,也就不存在公司需守法提前三十天的问题
追问现在公司 没有书面通知 就是让我办理离职 试用期三个月 知道不合法 现在是两个多月了 明天让我去公司签字 我不签 提出赔偿多少合理 如果公司不同意 强制执行离职呢/ 去劳动局 或者是仲裁 我能得到支持吗 谢谢 求详解 谢谢 现在公司坑人啊
追答你的问题前面已经回复得很清楚了,赔偿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不给,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再拿该通知书去申请劳动仲裁。再详细那就是手把手教你打官司了,网络上这可办不到。
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