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三个月一交房租的,现在我交了三个月房租,只住了二个月,我现在退租,房东让

我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三个月一交房租的,现在我交了三个月房租,只住了二个月,我现在退租,房东让我补交余下几个月房租才能退租。这个合理么?合同上并未写明违约金多少,只说我如果中途退租不退租金,也并未说明退租需补交余下租金。

第1个回答  2015-04-17
房东要求你支付剩余租金是基于你单方违约给房东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即合同继续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你搬走后,房东可以继续找人承租,也不会造成太多损失,要求支付剩余租金不合理。故你可以再补偿房东一个月至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房东找新承租人期间的损失补偿,这样比较合理。
第2个回答  2015-04-17
那么,很简单,白纸黑字很清楚了。如果你现在退的话,1.不需要缴纳多余的费用。2.你无法收回已交房租的剩余费用。如果有什么争议,拿出合同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5-04-17
这个明显违法,可以拒绝,不行去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5-04-17
千万别补!补了你就分钱都拿不到!因为你合同写的中途退出不退租金!
第5个回答  2015-04-17
笨呀,你转租出去啊追问

房主不同意转租

追答

合同没些就没事,到居委会调解

追问

恩恩,谢谢

追答

那婊子看你不是当地人,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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