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无固定工作但又想争取2岁孩子抚养权问题

我现结婚5年,有一个2岁孩子。现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所以想离婚,但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男方有固定单位工作,家庭条件优越,女方无固定工作。家庭收入条件不如男方,财产方面基本上男方婚前财产,所以无财产之分问题。请问女方争取的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大吗?

第1个回答  2014-04-08
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请参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http://www.055110.com/lh/6/86.html追问

主要是男方的家庭收入和条件都比女方优越的多,但孩子也是一直和男女双方生活在一起的,照顾孩子的事情基本上是女方在照顾。我是想问,如果上法院的话,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追答

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几率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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