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门对方电动车撞到我车门上,一男带一女,女的小腿伤口缝针了,男的外伤,没住院,先期1200元医药费我已垫付,对方态度很不好,要钱太多,说是家里小孩子2个月,女的受惊吓没奶了,还说什么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一大堆,如果他起诉我的话,这种事能赔付多少?保险公司能按判决书全陪吗?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还有我是为公司办事,多谢。补充车保险有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