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04
  一般是三个月,最长的话可以延长六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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