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合伙做生意4个月了,对方是大股东(占6成,我占3成),一直要求清算账务,签订合作协议,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现在经营略有盈余,因为合作不太愉快,并且离家太远,对方又要求我来经营(不给工资),她自己只是偶尔来看看,所以我主动要求退伙,并且承担一定的损失,但对方坚决不同意,现在我该怎么办?手上只有一张合作人的爱人写给我的入股资金的收条,和关于我们合作事项的详的通话录音,以及前面的营业额的交接手续(营业款交由另外一个合伙人管理,是他们家亲戚,占1成),现在我该怎么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我的把握有多大?周期大概有多长?我还需要做那些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