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个回答 2020-12-14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18周岁以上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说一说本人的经历,希望给那些想改名,却无法改名的人一些启发。
公民要有合适的改名理由 ,并提交书面申请,且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派出所不得拒绝改名。当年,找过派出所多次,都以进入社会办过身份证为由拒绝修改,后来才知道有网络信访,于是以派出所不为民办事为由,提交了一封网络信访给市政府,文件下发到镇政府,在政府的调查下,派出所才同意修改姓名,本人提交了书面申请,家属签字,也就成功修改了姓名。
没有多大的问题,大家尽量不要修改姓名,毕竟改名的增多,会给民警在违法案件侦办中增加一些难度,毕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都是知道姓名。过去被拘留、坐过牢的人就别想改名了,你的申请一定会被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