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d.soufun.com/2006-11-09/861201_4.html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贯彻《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市委、市政府于2006年10月20日下发了《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6]52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市现行户籍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市局为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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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我市农民到城镇入户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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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放开和规范市外人员到我市入户
(一)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三)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四)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
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五)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
所需材料:公司入户申请、单位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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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nsichuan/cdzh/20061109/200611982415.htm 户籍门开入户怎么走?市公安局透露新政细则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 10月20日起施行的成都户籍新政引起各方关注。昨(8)日,成都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了新的户籍政策实施细则的内容。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配合此次户口迁移新政策的出台,成都市公安局对网上户口迁移的相关软件进行了升级,从最简便流程着手,简化相关手续,尽量方便群众。如在“租房入户”上,群众除必需的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凭租房合同、产权证就可以办理。
对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该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注销其户口,将其迁回原住地。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处。
户口政策作了这些调整
放开成都市农民到城镇入户
只要户籍在成都市的农民,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租房可以入户,仅针对户籍在本市的农民,而且租用的是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时间1年以上的方可在租房地入户。
规范市外人员到成都市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原购房入户中心城区只能是商品房,调整后二手房也能入户;
原购房迁入的,购房面积或金额其中一项符合条件可迁入,调整后的政策只有面积限制,统一为90平方米以上,无金额限制,需同时提供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证明。
●投资入户政策有较大调整———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
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调整———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
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增加扩大入户内容和范围———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暂住必须满3年;二是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三是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除婚迁投靠外,成都市的城镇人口、已征地农转非人员以及市外人员,不得向成都市农村地区迁移。确因特殊情况迁入的,是指法规和政策已有规定的几种人。
成公宣记者陈科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