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快递公司在物品到达目的地,有权利不挣得发件人同意,擅自打开发件人的包装吗?

我在《快捷物流》发一个摩托车到广州,我车是在他们工作人员安全验证了之后我才打包的。他们给我拖了14天物品在到广州,而且我是要发到广州花都区。他给我把车丢在白云区了就不管了,告诉我愿意去拿就拿,不愿意拿拉到,等到收货人去取车的时候,发现车没被打包,我打电话给物流公司,他们说他们有权利打开我的包装,检查我的货物。 想请问各位朋友,物流有权利这样做吗?有权利在货物到达之后在没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擅自把包装打开查看我的货物吗?

你要看你运单后面的合约条款了,有的物流条款上面有一条是这样写的“收货人在X月内未能及时去取货或XX时间内此货无人问津,将作为无主货处理。”除此之外 是没有权利的!但他们可以说是包装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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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8
物流没有权利这样做。但是在有第三方公正或者警察,安全机构的见证下,他们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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