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十个月左右又签了一份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这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18
情况不明不好讲,从法律上来讲,这属于警方的职责所在,及警方在履行职责。
第2个回答  2020-09-18
没啥意思,就是有未尽事项,在用通知书的行试给你,然后你按照义务通知书上面做,就没事了!
第3个回答  2020-09-18
取保候审到期后转监视居住,一般是侦查工作的需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4个回答  2020-09-18
你好,告知你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的事项,不违反上面的规定就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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