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候突发心梗死亡的,工地是否负有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并没有给交劳动保险,也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突然心梗,用工单位及时用车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该用人单位是否负有责任?

第1个回答  2010-05-01
【因工死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至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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