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根据诈骗的数额来判,并不是根据还钱的多少来判?比如骗了人家一百五十万,一分钱不还,是不是也只判十来年?如果一百五十万都还给受害者了,又该怎么判?
但是刑事已经判了刑了,如果不能在调查过程中追缴赃款,对方已经坐了牢了,就更不可能还钱了呀。又不能要求对方不还钱就加刑呀?
追答您好,如果积极退赃,量刑时会考虑的,但是如果不退赃,原则出来后还是要还钱的。
追问所以其实量刑是考虑了还钱的多少的,还有被害人的谅解对吧?都怪新闻报道太偏见,很容易引起人误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那不还钱不是更划得来吗?反正都坐牢了,对方也不可能再来追缴吧
追答怎么不可能再来追缴?除非你这辈子不想翻身。那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追问追缴怎么追缴呀?比如说对方出来就干一个挣千把元的工作,再来一个月一个月地扣工资?而且人家名下也没房产也没存款的话。
追答恩,就那样。如果工资低,人家也懒得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