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我不喜欢她,对她没有真正的感情,以前作为报复一个不接受我的女孩的手段,现在我追求了好几年的另一个女孩也拒绝了我,我又跟那个女孩联系,怎样看待我的行为?
前年我工作以后,我对一个女孩动了真感情,但那个女孩最终说她有男朋友了,我很痛心,正好认识一个和那个女孩学历一样,各方面条件类似,但长相完全不同,我不喜欢的女孩,我就跟她交往,觉得自己的痛苦减轻了很多,交往了两个月,因为我不喜欢她,就分了。过了一年,我重新追求失去联系两年,在大学里一直追求的女孩,结果我损失惨重,那个女孩也是有对象了,我再跟以前那个女孩联系,那个女孩还是单身,但我仍然对她没有深刻的爱恋,我觉得和她是很好的朋友,但并不准备和她结婚,因为我对她并没有动心,没有像以前一样对一个女孩深刻的爱恋,这样的话,我和她没有真正的爱情,如果我跟她结婚,我跟她也没有爱情,怎样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