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一万块钱,欠条上写实这个月31号之前还的!今天跟我说他没有办法还我怎么办?我想他确实是没有那能力来还我吧!不过他骗我说他的公司倒闭了自己去工厂做业务员了!经过证实没有这回事啊 !另外,以前签的欠条这个月底到期了还要不要继续重新写一张叫他签呢?他不肯签的话又要怎么办!
他是湖南人,以前我们两个合伙开公司的!后来我退出他就欠我那些钱了!他人目前还在福建泉州晋江公司,那我要起诉的话是在晋江起诉还是要到湖南他的户口所在地起诉? 可以在晋江起诉他吗? 他没有在一个地方住满一年
建议走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
第一步: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诉状,一般受理费用10000元以下是50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
第二步:法院传送开庭传票以及起诉状副本,通知相关人员开庭时间。第一次调解,如果无法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无法传达给被告,法院会启动公告送达方式向被告传达,公告费用由被告自理。如果公告期满被告仍旧不知晓已被起诉,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被告败诉;
第三步: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判决书中会明确表明被告还钱时间,即从判决之日起生效七日内须将款项支付给原告,如果未支付需支付双倍延迟履行金;
第四步:如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讼,让法律更好地服务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