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

公司不发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我想问工资不发,找劳动局有用吗,情况是这样的,因为去年一月份我工作了16天,然后老板工资没发,说过年发,我过年回老家去了,然后二月份老板说10号上班,因为我在老家有事,没来得及回去上班,就跟老板说了可能晚一个星期回去,后来超过了一个星期,我回去公司就不发给我了,说我这算旷工,不能发给我,所以就一直没发,后来去了几次公司都人,所以一直没发给我,不知道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8-08-03
  是有用的,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员工有付出劳动,那么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单位拖欠工资,无论单位的大小,员工都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如劳动部门调解无效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员工可以拨打12333进行咨询。
第2个回答  2018-06-28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第3个回答  2016-09-11
有用,关键是你收取证据,同时做好准备换工作的可能性,先找负责地的劳动局,他们不给解决到上一级投诉这家劳动局,现在沿海城市一找一个准,内陆的城市不好说。
第4个回答  2016-06-27
你好,有用的,也可以通过相关群组申诉
第5个回答  2013-12-27
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恶意拖欠你可以找劳动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可以申请仲裁,一定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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