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噪音污染的法律法规
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
噪音扰民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法规噪音标准定分为昼间(6-22时),夜间(22-6时)两个时段的排放标准,不管是在昼间还是夜间,如果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都属于噪声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
民法典噪音扰民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第十一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
扰民的法律规定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关于居民噪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以下术语的含义:- “噪声排放”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噪声敏感建筑物”包括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安静的建筑物。-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夜间”指...
噪音时间段的法律规定
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
民法典噪音扰民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设立针对噪音扰民的具体规定,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来判定噪音扰民的标准。按照法律规定,白天的声环境标准为居住区不超过55分贝,商业区、住宅区以及工业区不超过60分贝;夜晚的标准分别为居住区不超过45分贝,商业区、住宅区以及工业区不超过50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
噪声污染防治法细则
(1)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2)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