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拿回家签吗?

一个工厂招聘文员,先使用四五天(头一天就签合同),满意了就继续做两个月的试用期,再签一年的合同。
一个月才休息一天,加班无加班费,听说加班很少,但是口说无凭。
我想拿回家慢慢研究再签,可以的不?

第1个回答  2009-12-26
合同系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您当然有权研究一下再签署了,具体在什么地方签署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签订后要交回。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合同期内,单纯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法律规定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直接认定劳动合同。
劳动时间方面,法律规定,实施标准工时的单位,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一天,你们单位制定的每周休息一天不符合法律规定。
加班要支付加班费的,建议你保留加班的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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