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担保人为两个债务人清偿了债务,怎么追偿?

A和B两个债务人,A是母公司,申请破产了,B是子公司还未申请破产。A和银行签了《综合授信合同》5亿,后来A、B向银行各借了1亿。C是担保人,最高额保证2亿。现法院判决C代A、B偿还各1亿,并判决说C代两个公司清偿后,可以向A破产法院申报债权。现C已经清偿了,请问是向A破产法院直接申报2亿的债权,还是说向A申报1亿,向B申报1亿

第1个回答  2018-07-04
各申报1亿。并咨询律师具体如何操作。如无法偿还金钱,也可以用资产抵扣。
第2个回答  2018-07-04
只有将被担保人告上法庭,并要求诉讼保全。追问

我方是担保人,我们已经偿还了最高额保证里的2亿,而且最初A和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中,明确A和B均可向银行贷款,在5亿的范围内。也约定由A偿还。现在问题是判决书中判决我方偿还AB公司的,但只说了向A申报债权,而且银行之前也承诺会将破产债权的追偿权转让各我方。是不是应该让银行签转让书,这样就可以直接向A申报全部债权了。因为银行之前向A申报了全部5亿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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