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另一在逃,请问检察院侦查完结就会提交到公诉科吗?对其中一人移交法院提起公诉吗审判吗?
追答对于同案犯在逃的情况,检察院职侦部门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如果公诉部门认为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而事实不清,会退回补充侦查,督促侦查部门继续抓捕同案犯。如果公诉部门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向法院起诉。
对于同案犯在逃的情况,检察院职侦部门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如果公诉部门认为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而事实不清,会退回补充侦查,督促侦查部门继续抓捕同案犯。如果公诉部门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向法院起诉。
贪污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贪污罪的共同犯罪问题就包括相同主体的共同贪污和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相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也就是说: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即不具有贪污罪主体身份的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
贪污罪以及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因此,在贪污罪共犯中,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虽然有基本构成要件和修正构成要件之分,但他们共同实施的只能是一个贪污罪,而不可能成立若干个犯罪,例如,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并存一个共同犯罪之中,也就是说,他们要从整体上对一个贪污罪负责。
共同贪污罪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以上;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 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
共同贪污,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共同贪污罪的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
怎么认定是共同贪污罪
对共同贪污罪的认定办法是: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
要怎么认定是共同贪污罪
贪污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是要看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并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那么就不能认定为贪污犯罪当中的共同犯罪。也就说,贪污罪在进行定罪的时候,其身份是非常关键的部分。不过当事人虽然不属国家公职人员,当时也具有贪污这种行为,刑法则按照其它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在认定共同贪污罪...
共同受贿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贪污数额如何认定?
但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刑罚的适用与单独犯罪相比要复杂得多。实践中,有的同行从字面含义出发,将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理解“个人所得数额”,即“个人分赃数额”,似乎可能造成刑罚适用上的偏差。网友咨询:共同受贿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贵州草海律师事务所吴大勇律师解答:共同受贿案件...
贪污如何认定共同犯罪
贪污行为的认定涉及到共同犯罪的判断。依据《刑法》第382条第3款规定,贪污案件中的共犯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勾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者。不论其身份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只要与上述人员合谋,基于贪污的共同意图,并借助其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公有财产,就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共犯...
职务犯罪研究|如何认定共同贪污犯罪的数额——翟某某、孙某某贪污案
在司法实践中,贪污数额不仅影响个体的量刑,更是共同犯罪中关键的判定因素。翟某某和孙某某的贪污案,为我们揭示了如何解析共同犯罪中的数额问题。两人共同贪污总额高达9.4万余元,其中翟某某作为主犯,孙某某作为从犯,他们的定罪和处罚都体现了对共同犯罪理论的细致考量。犯罪构成解析:翟某某,作为国家...
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是指什么
贪污罪共犯是指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的行为。侵犯公共财物,在这里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一、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是什么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但在共同贪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