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件中共同贪污咨询

共同贪污30万,一个分得15万,退赃的话是退到那个司法机关比较好?现在退赃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如果不退赃会是什么结果?

第1个回答  2014-03-19
您好!
您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规定: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四)共同贪污犯罪中“个人贪污数额”的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关于赃款赃物追缴等情形的处理
贪污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
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及其亲友主动退赃或者在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过程中积极配合的,在量刑时应当与办案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追缴赃款赃物的有所区别。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贪污罪属于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可以退赃到检察院或者法院。退赃量刑要轻一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追问

其中一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另一在逃,请问检察院侦查完结就会提交到公诉科吗?对其中一人移交法院提起公诉吗审判吗?

追答

对于同案犯在逃的情况,检察院职侦部门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如果公诉部门认为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而事实不清,会退回补充侦查,督促侦查部门继续抓捕同案犯。如果公诉部门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向法院起诉。

对于同案犯在逃的情况,检察院职侦部门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如果公诉部门认为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而事实不清,会退回补充侦查,督促侦查部门继续抓捕同案犯。如果公诉部门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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