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03-15
1980年婚姻法对婚前财产不作明确规定,但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001年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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