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把户口挂靠在我家有风险吗

如题所述

朋友把户口挂靠到当事人房子上,对当事人有一定影响。

挂靠在当事人房产所在地的户口,虽然享有户口所在地的居住权,但是在当事人要处置房产时,也有配合当事人迁出户口的义务;当事人也在对方户口迁入前,与对方签订协议明确该项,以更好的保障本人的权益。

非亲属户口挂靠不产生直接法律问题,户主无需对挂靠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户口挂靠涉及户籍管理及户籍制度问题,若非亲属关系而给予挂靠户口;

如需要迁出去的时候,很难处理,也就是说,挂靠落户容易,出现要求迁走,如户口簿人数太多造成自己亲属需要落户而无法落户的,而挂靠人员拒绝配合迁走的,就比较麻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居住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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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06
户口挂靠要写与户主关系,这是有法律效力的。朋友关系显然不能做为挂靠理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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